中国园林网1月11日消息:近日,记者从市林业和园林局了解到,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出《关于同意浙江杭州湾等54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我市开展沙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
据悉,漯河市沙河国家湿地公园选址在舞阳县莲花镇,以莲花镇为主,沿沙河向下游延伸,涉及舞阳县北舞渡镇、太尉镇,郾城区新店镇、龙城镇和源汇区阴阳赵镇等的27个行政村。公园规划建设面积651.334公顷,划分为生态保育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四个功能分区。
据悉,我市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在建设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成后的沙河国家湿地公园除发挥特有的生态功能外,还将成为我市城市生态旅游建设的一个节点和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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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漯河市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