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18日消息: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法桐为郑州市市树。据悉,虽然有专家认为法桐常在春天“落毛”让人浑身发痒且抗病力弱,但在市树评选办公室收到的群众236701张选票中,法桐以133589票、占总票数的56.4%的高得票率位居各候选树种之首。
很明显,法桐能当选为郑州的市树,是政府及立法部门完全服从大多数公众意愿的结果。我们共同居住的城市用这样的方式产生了市树,是值得欣慰的事情。
为什么要评选市树?笔者认为,保护、美化城市环境仅仅是部分原因。就法桐而言,既然郑州绝大多数市民都对它有很深的感情,那么,法桐就有意无意地充当了全市市民这种共同感情的载体和纽带,当它被法定为市树后,市民们就会用更大的兴趣种植和保护它,其结果是浓厚了法桐的氛围,这种氛围反过来又提升、延伸了市民们对它的共同感情,使我们在潜移默化中自觉不自觉地由树及市、由市及人,越来越热爱自己居住的这座城市,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凝聚力。
从这个前提看,市树的评选必须拥有一定的种植规模并长期与多数市民朝夕相处、荣辱与共,在他们的心里形成由美好情感积淀而成的文化认同。法桐就具有这样的条件。正像市民们所说,“它不但适应性强、生长快、寿命长、树冠大、树形美观”,“而且为郑州赢得‘绿城’美誉和‘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立下了汗马功劳,人们对它念念不忘。”当然,专家们推荐的其他树种也许优点比法桐更多,但这种站在科学角度上进行的理性选择,不是评选市树的主要依据,如果当选了,也起不到评选市树的目的。
公众的事情让公众自己决定,在多数情况下,公众有热情也有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郑州市市树的诞生过程又一次证明了这个原理,这是我们的一个意外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