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5日消息:即将修订的《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昨日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义务植树的种植、养护责任分离,植树者不必为死树埋单。
3月4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订稿涉及的重大的修改,是厘清林权单位与义务植树者的责权关系。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费、管护费不再由义务植树单位承担,而是由林权所有单位承担,有困难的,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解决。参加义务植树所需的工具、交通费,则明确由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自行解决。
义务植树成活率不足85%,过去要由义务植树责任单位补栽或补缴“绿化费差额”。修改后则要由林权单位和林木养护单位担责,这些单位要负责“做好林木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郑州市林业部门有关人士说,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明显降低了义务植树单位的负担,有助于增强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通过专业养护,有利于提高树木的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