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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收养路费搭车收缴绿化费 引起群众不满

来源: 漯河日报 作者:张义长 郝河庆 日期: 2007/1/5 14:44:57
    中国园林网1月5日消息:“缴车辆养路费,必须缴纳20元的绿化费,这是不是搭车收费?”连日来,临颍县多名出租车司机和私家车驾驶员向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表示质疑。昨日,临颍县林业局绿化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搭车收取绿化费属于无奈之举。临颍县交通局规费征稽部门有关负责人回答,确实不合适,已要求立即进行改正。

    1月1日,临颍县的叶先生到县行政服务大厅,为自己购买的一辆面包车缴纳2007年上半年养路费。在县交通局服务窗口,前来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很多,令叶先生和许多出租车司机、私家车驾驶员感到不解的是:缴纳养路费必须要缴纳绿化费。叶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除公车外,大型货车和客车需要缴纳40元绿化费,而面包车、出租车等小型车辆要缴纳20元。尽管钱不多,但车主很不乐意,而不缴养路费就无法上路,所以不得忍气吞声如数上缴。”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县行政服务大厅县交通局服务窗口,询问此事时工作人员矢口否认,待记者拿出叶先生提供的20元收费票据后,被告知搭车收费是领导安排的。当日上午,临颍县林业局绿化办负责人李淼忠向记者解释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规定和省财政厅、林业厅及绿化委批准的收费许可,临颍县具体征收标准为“乡镇、村办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实际从业人数每人每年10元;运输车辆、客车每年20元,小拖、三轮车、出租车每年10元”,用于植树造林。

    “缴纳绿化费是履行义务植树的一种体现形式,每个企事业单位、每个公民都应积极配合,主动缴纳。但该项费用的收取缺乏可操作性,又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措施,致使很难征收。”李淼忠对记者表示,此次搭车收费也是无奈之举。临颍县交通局规费征稽部门有关负责人刘红强对记者说,由于县林业局的服务窗口与交通局相邻,考虑到绿化费应是车主该缴纳的费用,所以在收缴养路费时就默许了搭车收费现象。如今,根据车主的意见,该部门已经对这一搭车收费行为进行了纠正。

编辑:木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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