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河南:新建区人均公园绿地不少于8平方米
市场动态

河南:新建区人均公园绿地不少于8平方米

来源: 大河报 作者:章杰 化雅楠 日期: 2014/7/31 11:04:17
据了解,现行,也即是从1996年3月开始实施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6平方米;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中国园林网7月31日消息:在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新修订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获得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新版《条例》亮点颇多,本报记者邀请洛阳市园林局园林专家为您一一解读。

新建区内,每10平方公里应当规划预留至少一处10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公园用地;每1平方公里应当规划预留至少1处占地面积

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用地。

亮点1

1万平方米以上规划绿地将成永久性绿地

据了解,现行,也即是从1996年3月开始实施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6平方米;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新《条例》将这一标准修改为:新建区绿地率不低于35%,增加了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为以前的4倍。

新《条例》规定,市区已建成的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规划绿地,由市人民政府确认为永久性绿地,并向社会公布,要求永久性绿地不得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洛阳市政府将开始进行规划绿地确认工作。

修订后的《条例》规范了一些术语,将现行《条例》中“公共绿地”统一为“公园绿地”;条例适用范围中,新增吉利区与其他城市区,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城镇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园区等区域。

亮点2

新建小区内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

小区绿地咋规划的?为啥说好的花园没影了?曾有不少市民疑惑。往后,如果您想了解自家小区内的绿化情况,在小区内就能看到了。

新《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组团)的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不低于10%。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进行永久性公示。

洛阳市园林局绿化办工程师张林,代表市园林局全程参与了新《条例》的修改和审批。张林说,居住区为社会性绿地,与公园广场等公共性绿地相比,一直是社会监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要求绿地平面图标牌永久性公示,不仅能满足居民对绿地知情权,还将监督居住区绿化情况。

亮点3

执法量化有标准责任更明确

据张林介绍,为提高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可操作性,新《条例》将处罚额度定量为“每株”“每平方”“每日”,减少了裁量的随意性。

“考虑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可能是争议的当事人之一,由其裁决争议不够公正。”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在会上指出,新《条例》将这类绿地和树木养护责任不清或有争议的,修改为由“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在新《条例》中,绿地建设责任也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划。例如,道路绿地、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由市、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除外),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铁路、河渠、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建设,由物业等居住区管理机构和本单位负责。

亮点4

三种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

在《条例》中,共有三项行政审批被取消,分别是: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审批和因线路安全修剪树木审批。虽然取消了审批,并不是说可以“为所欲为”了。

例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禁止擅自在公园绿地设置上商业、服务摊点等经营性设施及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力、通讯、照明、有线电视、交通等单位因架设线路或者因线路安全修剪树木时,应经养护管理单位同意,可以支付修建费用,由园林绿化专业单位负责及时修剪。

在《条例》中关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批准,则增加了一条“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其它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推荐阅读:

山东乐陵:新增绿地近百万平

南京青奥森林公园: 70%是森林绿地 凸显生态野趣

洛阳:“绿化新规”设永久绿地 严禁砍伐古树

广东:东莞今年新增绿地146公顷

(来源:大河报)

编辑:珊瑚树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