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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6—2020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纲要

来源: 河南日报 作者: 日期: 2006-9-7 9:01:25
    中国园林网9月7日消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河南作为一个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的发展中大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尤为重要和紧迫。从现在到2020年,要抓住难得机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现实基础

    今后十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我省拥有近7000万农村人口,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南今后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对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发展,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保持了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我省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民收入偏低,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农村民主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又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党中央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客观要求,在正确认识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上,作出了“两个趋向”的科学判断,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支农惠农政策,随着政府投资方向逐步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重视农村,解决“三农”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政策环境;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出发,作出了促进中部崛起的科学决策,支持中部地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必将有利于我省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持续加快,我省农业生产条件较好,能源原材料丰富,工业基础比较雄厚,区位优势突出,更有条件在国际和地区产业分工重组中实现结构升级,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随着我省经济总量的扩大和人均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产业优化、结构升级的新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步伐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所有这些都表明,我们正处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最好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积极进取,奋力开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

    ——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

    ——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抓好试点,总结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防止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奋斗目标

    到2020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是: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6%,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医疗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初步建成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乡风民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管理科学民主,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时期是关键。到2010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阶段性目标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左右。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编辑:红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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